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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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锡盟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2-01-30 15:47:07

  盟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盟能源局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盟能源局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围绕全盟能源发展总体目标,及时发布全盟能源行业动态信息,传递能源政策最新讯息;及时公开全盟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公开全盟能源经济运行情况,回应公众时时关注热点;公开项目备案、核准情况;公布国家、自治区关于能源行业的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通知要求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12月末,局政务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发布国家、自治区及盟内重要新闻动态749条;转载国家能源局相关批复文件32条;发布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信息117条;发布能源经济运行信息5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14条。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策法规等都及时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盟能源局未收到任何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了《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促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业务职能特色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指派专人做好盟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报送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依法规范。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改进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信息传播渠道,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和联系,及时有效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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