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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煤炭局关于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的报告

来源:盟煤炭局  发布日期:2016-10-31 17:12:33

  按照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盟煤炭局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5年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及雾霾治理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国内煤炭需求量持续缩减,煤炭价格保持低位弱势运行。我盟煤炭工业受产品品质和下游产业发展瓶颈制约,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加之2014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进行严厉打击和制裁,盟内煤炭产量和价格或将有所回落。全年生产煤炭8365.6万吨,同比下降27.3%;煤炭工业实现产值126.7亿元,同比下降14.4%,占全盟工业总产值的12.8%;煤炭采掘业实现税收26.1亿元,占全盟税收收入的22.9%。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千方百计保障煤炭经济稳定运行。围绕“稳定产量、稳定市场、稳定价格、提质增效”的目标,创新预测调度和日常生产调度服务工作机制,在煤炭产品外运、市场开拓和港口销售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

  1.全力以赴保障煤炭生产。今年以来,全盟24户煤炭生产企业中停产、半停产企业12户,半数的停产煤矿对于完成全年煤炭生产任务带来一定压力。为保障煤炭生产,积极动员部署各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组织生产,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发运。在国家和自治区去产能化的情况下,积极为白音华三号露天矿争取到1040万吨工程煤产量指标,对保障全盟煤炭生产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6月中旬带领胜利矿区重点煤矿企业赴华北、东北市场就绥中电厂、沙岭子电厂等重点目标用户和市场进行了调研走访;积极与国家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对接沟通,力促白音华二、三号露天矿完成年初确定的煤炭生产计划2350万吨。与潜在的用煤大户做了重点对接沟通,下大力气拓展盟外市场,率领盟内重点煤矿企业参加了2016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并与用煤客户就2016年供求进行意向性签约。

  2.积极争取减免煤炭企业铁路运费。借助已形成的四方联席会议对接机制,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对接,努力消除铁路运输和港口销售环节的梗阻。4月份,赴辽宁省锦州市就煤炭港口周转及港杂费事宜与锦州港口公司进行座谈,与沈阳铁路局就下调管内部分线路煤炭货物运输价格达成共识。沈阳铁路局自5月20日起统一下调霍白线霍扎段、扎伊段、伊沙段货物运价至0.25元/吨公里,下调幅度为25.5%,由沙尔塔拉站到霍林河站吨煤运费减少10.23元。经过积极争取,沈阳铁路局对煤炭直达货物列车实施优惠政策,蒙东地区煤炭不倒装发运辽宁省、吉林省电厂或经马仗房、高桥镇、鲅鱼圈北、渤海、盘锦、丹东站“到港煤”,由0.21元/吨公里下调至0.18元/吨公里执行。10月份在行署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再次赴沈阳市就铁路运杂费和用车计划等问题与沈铁局进行了沟通对接,港口公司和铁路部门适时支持锡盟煤炭下水销往南方市场或经铁路运往东北市场,将进一步测算边际成本,适时出台具体的优惠政策。

  3.建立和完善煤炭信息服务平台。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利用锡盟煤炭局网站搭建了煤炭信息服务平台,集成了煤炭价格指数发布模块、供求信息发布模块、煤炭产地产品信息模块、港口及铁路煤炭动态信息模块、行业资讯模块等“五大信息模块”。引入了秦皇岛和锦州港煤炭价格指数和相关煤炭数据,及时发布了盟内煤炭企业产品价格信息和相关供求信息,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网站日均点击量达到200人次以上,为构建煤炭交易平台汇集了人气、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4.认真落实煤炭清费立税改革工作。2014年12月我区煤炭资源税改革正式实施,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9%。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会同盟财政、地税、发改等部门多次开展了清理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涉煤收费自查清理,对财政非税专户账簿、非税统计报表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总体上看,由于当前煤炭价格较低,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得到一定程度减轻。

  (二)深入推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结合国家、自治区关于煤炭行业脱困工作的有关精神,下大力气解决我盟煤炭资源开发面临的合法产能规模小、超能力生产等突出问题。积极顺应和有效承接自治区煤炭项目审批中将300万吨/年以下露天煤矿和120万吨/年以下井工煤矿主要建设环节审批权限和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以及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详细勘查报告、初步设计审查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盟市这一体制改革,加强煤矿生产建设管理,深入推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煤矿企业综合验收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管理。2014年11月,神华北电胜利一号露天矿二期工程通过了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综合验收,及时上报了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申请,新增公告产能500万吨/年。经积极向上争取,2015年下半年西乌旗白音华一、三、四号露天矿在建项目相继通过了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综合验收,3户企业预计新增公告产能2600万吨/年。

  2.加强煤矿技改项目管理。9月份,组织专家队伍对镶黄旗塬林煤矿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现已交付生产,新增产能60万吨/年。受市场因素影响,阿旗玛尼图煤矿玛尼特庙井和94-5井技改工程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完成,经过实地调研因地施策,对两户企业技改工期进行了延期,要求煤矿倒排工期,抓紧施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技改工程投入正式生产。

  3.扎实推进煤炭工业协会日常工作。不断加强行规行约和运行机制的修订和实施,积极为协会会员提供服务平台。牵头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产、销企业,组织盟内外煤炭战线上的老专家、老前辈,着手开展了《内蒙古煤炭工业志(锡林郭勒篇)》(1991-2015)编纂工作,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为编纂《锡林郭勒盟煤炭志》做好了前期准备。精心组织编印了《锡林郭勒煤炭》期刊4期。为积极配合和参与内蒙古东部盟市煤炭供应销售协商工作,加强我盟内部煤炭销售宏观调控,牵头建立了盟内煤炭销售三级协商机制。根据煤炭销售市场、煤种和煤矿分布情况,全盟分为锡林浩特协商联动区和“三乌”地区协商联动区两个联动区域。引导和监督煤炭企业不以压价竞销的手段侵占其他企业固有的销售市场,对于新增市场,协调煤炭企业在协商的基础上,以合理的价格实行公平竞争。6月4日还组织召开了锡林浩特胜利矿区煤矿企业销售协商第一次会议,要求各企业建立有效的销售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互通产销情况,严格执行价格联动机制,抱团应对低迷的煤炭市场。

  (三)狠抓煤矿安全监管不放松。坚持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作为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开展节后复工验收、日常检查巡查、“百日安全大检查”、“两会”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专项安全检查为重点,提升全盟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全年发生2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伤亡人数控制在行业指标之内。

  1.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完成了白音华一、二、三号矿和镶黄旗塬林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认定工作。研究制定了详细的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标准,联合锡林郭勒煤监站对13个节后复工复产煤矿企业进行了督查,保证煤矿达标规范复工生产。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煤炭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快健全应急体系,辖区内所有生产煤矿均开展了一次以上应急演练活动。认真安排部署了汛期防洪防汛安全工作。

  2.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力度。按照行署办公厅《关于引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5〕12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矿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安全培训、超层越界和超能力生产、“双七条”落实情况、六大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一通三防、汛期防洪防汛等工作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截至目前,盟本级安全检查监管执法516人次,查出隐患216条,下达煤矿检查处理决定书72份,下达停产指令5矿次,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行政处罚159万元。

  3.继续强化安全培训管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把培训作为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求煤矿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加大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年内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5期,特种作业初训发证1613人;审核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和复训137人次,其中:初训98人次;复训39人次。

  (四)不断加强矿区绿化和生态环境治理。按照行署关于做好矿区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重点围绕矿区复垦绿化、大气污染防治、采空区治理开展了具体工作。一是督促盟内煤矿企业完成复垦绿化投资8350万元,绿化复垦面积4.19平方公里。指导神华北电胜利西一号露天矿、大唐国际胜利东二号露天矿、白音华二、三、四号露天矿,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标准,整治和规范矿区生态环境,申请参加了自治区绿色矿山评选活动。二是做好重要活动和重点节假日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煤矿、城镇周边储煤场扬尘的治理力度,要求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切实采取洒水、遮盖、围挡等抑尘措施,有效控制煤尘、粉尘扩散,确保国家重要活动和重点节假日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三是积极推进采空区治理工作,《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得到了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复。目前,阿巴嘎旗吉日嘎郎图乡办煤矿、4-5井、94-5井、平安煤矿、玛尼特庙井5家煤矿企业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详细勘察报告已获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复,煤矿企业正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五)协调推动煤炭企业纵向联合重组。6月初,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57号),支持符合现行配煤政策的新建煤炭转化项目企业与拥有煤炭资源矿业权的企业进行重组。重点推动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整合重组西乌旗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有关工作。多次在锡、在京组织协调会洽谈沟通的基础上,初步商定由京能集团控股,铁煤集团、春城集团参股,开发建设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项目,具体股比结构待进一步协商确定。积极协调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分别于7月份和10月份两次在我盟召开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座谈会,第二次座谈会后,神华国能集团与冀中能源集团查干淖尔煤矿就联合重组达成协议,双方互相控参股经营电厂、煤矿项目,现已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变更,成功实现重组。借助两次座谈会的召开,也为东乌旗乌拉盖河露天矿、乌拉盖农乃庙煤矿与内蒙古矿业(集团)兴安能源化工项目等煤炭转化企业合作搭建了平台,各方正在进行沟通对接。

  (六)加快推进东乌旗包日呼舒矿区矿业权回购补偿工作。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盟启动了东乌旗乌尼特煤田包日呼舒矿区勘探投入费用的委托评估和矿业权回收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行署的工作部署,由盟煤炭矿业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煤炭局)牵头与矿业权所有人国鑫公司及北国投、丰银国际两家勘探开发业主进行座谈协商。5月12日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矿业权所有人、勘探开发业主、勘探施工单位和此次探矿投入评审机构、法律顾问单位的负责人召开恳谈协商会议,就评审机构内蒙古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初步评审报告进行了通报,并就探矿投入补偿和相关债务清欠等事项进行了商谈和协调,各方达成了初步的意见,为下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6月30日,在盟国土资源局的带领下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包日呼舒矿区矿权回购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同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会同盟国土资源局对全盟已配置煤炭资源和在期风险探矿权进行了核查汇总。全盟已配置煤炭资源的煤炭矿业权共计28个,经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谈协商,确定辖区内17个矿业权列入此次清理范围,涉及煤炭资源量213.6亿吨,已配置资源量166.9亿吨。

  (七)圆满完成2015年度为低收入农牧户供煤工作。自治区政府要求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全部以现金方式进行发放。2015年全盟低收入农牧户共计94192户,按照补贴标准全盟补贴资金5651.52万元,较2014年增加22.481万元,其中自治区补贴资金1135万元,与去年相同,盟级配套资金2415万元、旗县市(区)配套资金2101.52万元。截至10月16日,全盟12个旗县市(区)补贴资金已基本发放到位。

  (八)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狠抓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活动。按照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整理印制了专题学习材料汇编,精心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和党员学习70余次,坚定了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煤炭局门户网站开设 “三严三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专栏,创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信群,引导干部职工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煤炭企业搞好服务。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建立健全机关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找准党建工作和煤炭行业监管的最佳结合点,扎扎实实地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制度,提高学习实效。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引领作用,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积极培养、推荐优秀同志加入党组织,年内发展党员1名、重点培养3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干部职工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广泛公开煤矿生产建设管理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强化日常行政工作。有效加强政务信息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全年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排名,在盟委信息处第三组、行署信息处第二组均位列第一名。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企地矛盾纠纷,保持煤炭行业安全稳定。积极承办相关政协提案,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保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情趣,组织参加了“三严三实”专题知识竞赛和篮球、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组织承办全国煤矿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内蒙区篮球单项赛事及运动员选拔活动,并组织6支队伍40余人参加了全国赛事,取得了优良的竞技成绩。

  4.认真做好全盟万名干部下基层对接工作。多次深入到东乌旗阿拉坦合力苏木下辖的阿拉坦合力嘎查和布力彦嘎查中,与苏木、嘎查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掌握被帮扶嘎查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扶持政策,年内为开展帮扶活动购买适龄基础母畜240只,投入资金20万元,为4个贫困户每户补贴建房款1万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盟煤炭工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煤炭工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同时遇到宏观环境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十三五”期间受需求总体偏弱,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影响,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二是从当前煤炭经济运行的总体形势看,煤炭价格低位徘徊,经济低位运行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煤炭企业亏损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不容忽视。三是随着盟内露天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加大,坍塌、滑坡等风险必将大幅增加,而大型井工煤矿随着电源点建设相继建成投产,软岩构造冒顶等危险日益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二、2016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突破口,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经济任务,对于处于需求增速放缓期、过剩产能与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强化期、结构调整攻坚期“四期并存”的煤炭行业,国家必将痛下决心予以解决。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0.03元/千万时,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煤炭企业对发电企业的话语权进一步减弱,为保证市场份额,煤炭企业势必将被迫降低煤价。初步分析研判,2016年煤炭经济或更加严峻艰难。

  (一)工作思路。

  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盟煤炭局将以开拓和创新引导工作格局,以更加锐意进取的精神发挥好部门的职能职责,继续按照“保安全、调结构、稳运行、抓市场”的工作基调不变,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要抓手持续提升全盟煤炭工业安全发展水平,以调整优化煤炭工业的产业层次和产品结构保障全盟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以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延伸销售空间地域作为促进全盟煤炭工业长远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外抓市场开拓、内抓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和安全监管水平,全力推动煤炭工业经济安全高效稳定发展。

  (二)重点工作。

  1.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推动全盟煤炭工业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和安全监管责任定位。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将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监管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由盟市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盟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盟煤炭局将按照盟委、行署的总体部署和盟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全力保障煤炭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一是积极树立和推行“精细化”管理理念,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评机制,大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扩大煤矿安全管理覆盖面,把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组织并督促所有煤炭生产建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开展突击暗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三是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远程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对重点煤矿、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矿出现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时,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合理处置。

  2.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推动全盟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做好自治区下放盟级权限煤炭项目建设环节的审查、验收等环节审批工作,做好区级审批建设项目、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生产能力核定、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等初审上报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对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打击。三是加快对全盟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告知性备案公告,指导旗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属地监管。四是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动已备案的褐煤干燥、提质项目建设进度,谋划推进规模大、链条长、技术含量高的煤炭深加工项目,大力提升煤炭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拓宽煤炭市场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

  3.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综合服务效能。着眼低迷的煤炭市场行情,采取扎实有效的办法,努力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境。一是切实做好煤炭企业重点生产要素和关键生产条件的保障工作,努力为煤矿企业提供良好生产环境,让更多煤矿企业复工生产、开足马力生产。二是建立完善盟内煤炭销售协商联动机制,引导煤炭企业建立有效的销售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互通产销情况,统一确定煤炭销售策略,杜绝内部竞争、压价竞销,动态稳定全盟煤炭价格。借助已上线发布的内蒙古东部煤炭价格指数,探索建立区域联动定价机制。三是认真落实行署与沈铁局、锦州港、集通公司四方会谈形成的沟通对接机制,组织召开第三次四方会谈,协调铁路部门和港口公司延续已形成的综合优惠政策,争取出台更多扶持我盟煤炭经济发展的有利措施。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清理涉煤收费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涉煤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到位。

  4.进一步强化和谐共享,保障煤炭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一是督促和监督煤炭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矿区占地及周边农牧民进行补偿,以安置住房、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方式依法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引导煤炭企业将矿区绿化、道路硬化等辅助生产建设工程优先农牧民承包经营,支持农牧民因地制宜发展餐饮娱乐、配件销售、汽车运输等服务性的嘎查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引导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二是积极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重点对大型露天煤矿采、剥系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对矿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环境、道路硬化、私搭乱建和落实综合治理方案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有序开展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三是积极会同相关地区和部门,对征地范围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引导农牧民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煤炭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5.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构建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规范煤炭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乱罚等滥用权力的问题。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的总要求,积极构建成业务水平高、学习能力强、服务水平优的机关部门。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执政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高效的工作效率,树立煤炭管理系统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将贯彻依法行政作为开展煤炭执法监察工作的新常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积极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保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按照要求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目标。开展煤矿企业属地用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利用国家精简“五险一金”的机会,研究制定煤矿企业吸收当地人员就业保险金适当返还的实施方案,引导煤矿企业充分吸收当地人员就业。

  在认真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将全力做好盟委、行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政策、措施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保障补助资金于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加大对旗县市(区)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指导,会同行署督查、监察部门对各旗县区供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情况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切实做好煤炭资源配置清理相关工作。在已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后,积极协调配合,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配置清理收回工作流程有效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加快包日呼舒矿区探矿权回购工作,将根据行署的指示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对包日呼舒矿区勘探成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加快资源配置和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等手续,推进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扩大公告产能提升发展空间。积极督促在建、改扩建煤矿加快工程进度,全力帮办相关手续,对已完成综合验收的白音华一、三、四号露天矿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早日登记公告,增加公告产能2600万吨/年,全盟煤矿公告产能由4400万吨/年提高到7000万吨/年。指导白音华二号露天矿、多伦协鑫煤矿、乌煤公司通过产能核定的路子,加快扩大煤矿产能,预计新增产能1340万吨/年;督促锡市锡凌煤矿、东乌旗天地煤矿,阿旗玛尼图煤矿94-5井、玛尼特庙井等煤矿早日完成技改,公告产能195万吨/年,到年末力争公告产能达到8500万吨/年以上。

  2.大力开拓市场扩大煤炭销售。巩固原有市场,固定好盟内用煤市场,组织煤炭生产企业与用煤企业签订符合煤炭产品特征、供求关系固定、数量相对稳定、价格动态可调的中长期合同。维护好盟外老市场、老客户,重点做好用煤大户的稳量、增量工作。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积极带领煤炭企业与潜在用煤客户进行对接沟通,向煤矿上属集团公司争取内部调剂,进一步延伸煤炭产品销售触角,拓宽销售渠道。

  3.着力打造重点煤炭产品品牌。充分发挥煤炭资源赋存优势,借助锡林郭勒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契机,学习借鉴山西省、陕西省及鄂尔多斯市煤炭品牌营销策略,按照“积极尝试、逐步推广”的原则,培育一批重点煤炭产品品牌。根据煤炭用途、发热量、产品规格等要素合理确定煤种品牌,供应电厂以“白音华电煤”和“胜利混煤”品牌为主,供应煤制气、煤制烯烃等重点煤化工项目以“胜利块煤”为主。品牌名称统一冠“锡煤”字样,提高我盟煤炭产品整体知名度和影响力。

  4.提升煤炭工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升级煤矿远程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煤矿作业现场的实时无死角监控,加强调度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煤矿磅房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强化对煤炭产品销售的汇总统计和分析,详实掌握煤炭生产销售情况。同时,为财税部门征缴税收款项提供依据,确保足额缴纳、杜绝跑冒滴漏。注重发挥煤炭行业“六大系统”率先在全盟工业领域实现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加快与国土、环保、气象等部门实现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深度融合。建立对矿区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监控监测机制,在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大气环境污染严重时,及时指令停止生产作业,保障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

  5.大力发展煤炭电子商务。抓住国家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发挥自有软件开发人才优势,在完善煤炭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建设煤炭交易服务平台。及时调度发布国内重要港口煤炭价格动态和内蒙古东部煤炭价格指数,为煤炭企业定价销售提供可靠依据。根据煤炭企业产销计划,及时发布煤炭产品供应信息,介绍煤炭产品,帮助煤炭企业寻找销路。依托交易中心网站平台建立与港口销售网络和煤炭交易中心的联网互通,借助网上交易服务大厅,通过挂牌、竞价等交易方式完成交易活动。

  6.提升锡盟煤炭工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盟煤炭局政务门户网站,宣传我盟煤炭资源赋存、开发现状以及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势条件,贯彻全盟煤炭工业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和政策优势,展现盟内重点企业形象、企业文化,提升全盟煤炭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锡林郭勒煤炭》刊物的时效性和宣传效果,充分展示锡盟煤炭工业发展全貌,报道煤炭工业创新成果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解析行业发展动态,提升全盟煤炭的影响力。力争早日完成《锡林郭勒盟煤炭志》编纂工作。广泛开展煤炭行业文体活动,增强煤炭行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煤矿工人的荣誉感。开展大型矿山设备的推介展示会,争取引进几家矿山销售企业入驻锡盟,引导矿山设备销售企业走出去,外销蒙古国和俄罗斯。

  7.开展露天煤矿内排中期专项评估。督促引导露天煤矿企业尽早实现内排,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对露天煤矿排土场设置和内排方案实施进行中期评估、认定,对未按设计复垦绿化和未实现内排的企业予以坚决纠正和惩处。对已经到界但未治理的永久性排土场强制要求进行削坡处理,防止形成滑坡及坍塌灾害,选择适宜植物进行绿化。对具备回填条件的永久性排土场,要求全部回填复垦、恢复地貌。

  8.加快煤炭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借助京能集团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的有力因素,加快推进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等相关工作,尽早实现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开采开发。推动蒙能投、江苏能源、兴富公司与乌尼特矿权业主进行联合重组,推动吉林镍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小金山电厂成立合资公司建设电厂项目,引导已拥有矿权但没有转化项目的煤炭企业与金三角清洁化工园区内大中型煤炭转化企业与进行股份合作,搞煤电、煤化工联合经营。

  9.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围绕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全力督促帮办电源点配套煤矿核准手续,争取煤电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积极推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推动兴富公司和大唐华银褐煤提质项目实现工业化生产,利用焦油治理雾霾的特效作用供应京津冀地区,同时为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电源点用煤做好准备。加快京能褐煤提质二、三期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国家级示范项目。加强煤炭工业固废利用研究,广泛开展褐煤高效综合利用的交流研讨、品牌宣传等活动,自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褐煤开采技术专题研讨,每两年举办一次。借助行署在教育学院打造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契机,充分调动煤矿企业的积极性,以订单式培养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常性地与校方合作开展产业技术推广、科技成果展示、专题知识讲座等活动,有效促进和深化褐煤加工利用的产学研结合。

  10.大力推进和谐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响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煤矿生产作业现场扬尘监管,积极引导煤炭企业推进绿色施工。督促煤炭企业对矿区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具备条件的煤矿建设储煤仓,露天堆放的要进行围封。推进矿区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在全盟范围内推进“一矿一企,治理一片草原”活动,引导胜利矿区和白音华矿区内煤炭企业,在矿区周边建设煤矿生态示范林。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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