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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简报 〔2022〕第51期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锡盟能源局

  锡盟能源局对锡林浩特市电力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37号)《锡林郭勒盟能源局转发关于〈锡林郭勒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函〔2023〕113号)《锡林郭勒盟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锡能源安函〔2023〕148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27号)《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22〕53号)文件和执法计划,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日,盟能源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李永盛、苏力德、苏德毕力格联合属地电力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先后对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电力企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应急预案及演练、作业工器具及设备的检测检验、备用电源、脱硫脱硝设备设施、高空作业、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工作票管理、有限空间辨识和台账建立、生产运行现场、施工现场、贮灰场、总调度室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共查出问题隐患47项(详见附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属地能源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将复查意见反馈至盟能源局。

  同时,盟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一是组织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宣贯,二是组织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观看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视频;并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检查组聚焦督导检查重点,全面分析有关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要认真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和锡盟74条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运行。

  附件:

  1.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1: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1.2023年7月13日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票号:TLR22307014)工作负责人存在代签现象。

  2.2023年7月11日动火工作票盖章错误,应盖“已终结”章。

  3.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票号:TXK22307007)“工器具伤害”危险点控制措施中“使用合适的工器具”,应改为“使用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4.编号为SMD22307043号工作票,许可开工时间与工作终结时间为同一时间,与实际不符。

  5.工作票中工作班成员一栏“共X人”人数错误,未包括工作负责人。

  6.隐患排查台账未及时更新整改闭环情况。

  7.未对2023年安规培训情况进行归档整理,安规考试未记录考试时间。

  8.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公司与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新洋国际电力集团安全协议项目期限中未填写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

  9.1号炉风机电动葫芦启动开关电源线接地线未有效连接。

  10.1号炉0米平台安全出口指示灯牌被遮挡,集控室安全门未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灯牌。

  11.集控室消防报警器显示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

  12.油区攀爬梯未设置警示标识和接地导线。

  13.油区外电缆沟、锅炉补给水化验室南门污水井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

  14.1000KVGIS室六氟化硫压力表未定期检测。

  15.汽机房13米平台天车吊钩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

  16.1号机3号高压加热器事故疏水调节阀门检修期间未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17.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油管老化开裂。

  18.油区防火堤内杂草未及时清理,防火堤2处破损。

  19.集控室电气绝缘工器具与其他工器具混放,未单独设置绝缘工器具柜。

  20.1号机屋顶风机就地控制箱门未锁,箱门未装设跨接线。

  21.1号机组大机盘车控制柜门未装设跨接线。

  22.1号炉密封风机电机就地接线盒电缆套管损坏,未封堵严密。

  23.1号机0米采暖循环泵变频柜未设置“当心触电”警示标识。

  附件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1.1号汽机0米精处理压缩空气储罐人孔门处、1号锅炉0米西北侧电缆沟道入口盖板处、深度处理楼南门污水井盖板处、升压站3处检修井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2.外委单位厦门市恒力机电设备运营有限公司王磊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试卷判分错误。

  3.胜利电厂防高坠试卷未记录考试时间。

  4.集控室电气绝缘工器具与其他工器具混放,未单独设置绝缘工器具柜。

  5.集控室五防钥匙未封存管理。

  6.2023年6月27日运行四值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缺席人员未及时补学。

  7.1号机组直流、UPS配电室检修电源箱无“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8.1号机组蓄电池室紧急洗眼器内无洗眼水。

  9.1号机组蓄电池室通风机控制接线段子处未采取防爆措施。

  10.1号主变区域内变压器攀爬梯遮拦门未上锁。

  11.1号机组蓄电池室无设备巡检记录。

  12.2号汽机15米可燃气体控制器1报警信息未及时处理。

  13.2号汽机房行车吊钩下方未设置警示区域。

  14.锅炉0米电子间、中水预处理车间安全出口标志灯故障。

  15.主机间冷塔扇区冷水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

  16.2023年输煤系统火灾应急演练总结存在的不足未进行整改。

  17.2号炉A磨煤机一次总风门控制柜接地线未有效连接。

  18.2号电除尘B列变压器紧急卸油管固定支架2处损坏。

  19.2号电除尘仓泵间门禁损坏。

  20.消防泵房电动葫芦控制器到期未检测。

  21.升压站消防箱配备消防桶损坏。

  22.未按照《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27号)文件要求进行隐患排查。

  23.外包单位厦门市恒力机电设备运营有限公司2020年、2023年两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官网均无法查询到。

  24.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22〕53号)第七条发电企业应当在贮灰场建成投运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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