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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简报 〔2023〕第57期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锡盟能源局

  锡盟能源局认真开展“中秋、国庆”

  两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节森林

  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电力企业“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企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委〔202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0号)《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37号)《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企业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27号)文件和执法计划,2023年9月23日至28日,盟能源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李永盛、杨帅、苏力德赴阿巴嘎旗、正蓝旗,联合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先后对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超特高压分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正蓝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及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对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输油管理处3号站开展了“四不两直”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电力企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应急预案及演练,作业工器具及设备的检测检验,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共查出问题隐患36项(详见附件),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份。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将复查意见反馈至盟能源局。检查期间组织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和在建电网企业召开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近期电力行业安全事故情况,并一同观看了高空坠落事故警示教育片。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切实推进电力安全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排查治理台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抓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理履职到位,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三是紧盯高空作业、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管理,严格落实符合安全规程的作业票,有效辨识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将外委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定期组织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四是严格执行“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重要设备设施,通过设置防火隔离带、阻隔网、硬化地面等防护措施,加强箱式变压器的安全防护,防止内部短路熔断器着火引发草原火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秋冬季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超特高压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2.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3.正蓝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4.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1: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超特高压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1.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编号:SG15-001)培训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7日3天共计学习40学时,培训签到表为代签,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记录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未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员。

  3.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考核标准。

  4.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未编制高空坠落现场处置方案。

  5.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通用作业票作业人员及审批人员未手签。

  6.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未办理动火作业票。

  7.施工单位通辽光远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未用影像资料记录演练过程。

  8.施工单位天津海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应急演练计划未安排下半年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9.监理单位内蒙古新正能网电力监理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专题学习无签到表。

  10.内蒙古新正能网电力监理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黑龙江省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一条、二十五条进行制定。

  11.别力古台220kV阿别线路杆046号塔接地导线松动未有效连接。

  12.别力古台220KV阿别线路杆046号塔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电缆和杂物。

  13.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未组织参建单位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

  14.锡盟特高压外送二期风光基地送出工程项目部未按《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对参建单位进行动员部署、未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2: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1.施工单位北京电力职工宿舍电源箱线路裸露无防护罩,职工宿舍未配备灭火器。

  2.施工单位北京电力未组织参建单位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

  3.施工单位北京电力未对参建单位进行安排部署《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4.施工单位北京电力安全责任清单岗位内容不符合实际,无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内容。

  5.施工单位北京电力2023年7月27日安全教育培训无培训签到表。

  6.施工单位北京电力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无报审日期。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上述问题隐患交由正蓝旗发展和改革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盟能源局。

  附件3:

  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清单

  1.应急物资库安全帽过期。

  2.未制定草原防灭火相关应急预案。

  3.应急物资库绝缘梯(编号:JYT-03)到期未检测。

  4.未按照《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5.应急物资库风力灭火机未配备燃油,无法正常启用。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上述问题隐患交由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盟能源局。

  附件4:

  正蓝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清单

  1.2023年未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

  2.2023年2月5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表参加人员数量记录为10人(实际参加9人),人员数量记录错误;领导指挥组参加人员邬晓东未签到。

  3.未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应急预案。

  4.工器具库风力灭火机未配备燃油,无法正常启用。

  5.未配备灭火铁扫把。

  6.2023年未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培训。

  7.#1风机箱变围挡下方缺口较大,未有效隔离。

  8.35千伏升压站门未上锁。

  9.35千伏升压站杂草未清除。

  10.35千伏升压站消防站一具灭火器失压、消防铁锹损坏、灭火器未点检。

  11.35千伏升压站主变攀爬梯未上锁、漏油池防火堤开裂。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上述问题隐患交由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盟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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