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简报 〔2023〕第64期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发布来源:锡盟能源局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监管计划和《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关于在全盟煤矿推行安全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1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函[2023]207号),盟能源局苏力德、孟令新于11月1日-2日对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2条(详见附件);抽查15台采剥设备检测检验情况(详见附件),均在检验期内,未发现应检未检现象。11月2日-3日会同乌拉盖工信局徐明、梁志强、驻矿专家(张文庆)对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鲁新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3条(详见附件),根据属地分级监管原则,已将鲁新矿有关问题移交乌拉盖工信局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举报事项交办单》(内应急举报﹝2023﹞154号),盟能源局苏力德、孟令新于11月4日就群众举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蒙东煤业三号露天煤田在2023年10月7日下午4点多发生了一起自卸车追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项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对白音华三号露天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外委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等7人进行调查询问,白音华三号露天矿因10月6日发生运输事故处于全面停产状态,10月7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已将有关情况报告盟行署。
附件1: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问题隐患清单
1. 未按照《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要求制定入坑作业限员制度。
2. 未按照《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要求在入坑口处安装读卡基站。
3. 未按照《关于在全盟煤矿推行安全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1号)完成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逐条对标整改落实工作。
4. 外委一标段未按照《关于在全盟煤矿推行安全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1号)要求完成“一岗一清单”公示公告工作:机修车间岗位职责清单未上墙。
5. 未建立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每周巡视检查生产及作业现场记录。
6. 未按照《关于在全盟煤矿推行安全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1号)建立风险研判日报告制度。
7.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不包含外委施工单位设备。
8.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未取得复审意见。
9. 编号97-09自卸车厢斗尾部反光贴磨损严重,小部分缺失。
10. 南排土场940平盘卸载区入口处撒落物料未清理。
11. 未按照《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3号)建立安全生产诊断制度。
12. 首采区西帮870水平排水管路漏水。
另外,抽查15台生产作业设备检测检验情况:TR100自卸车10台:14#、15#、16#、17#、18#、19#、20#、21#、22#、23#;液压挖掘机5台:4#、5#、1#、2#、7#;总计15台,均在进行了检验检测,检测检验报告均在检验期内。
附件2:
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鲁新煤矿问题隐患清单
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考核标准,不符合岗位工作实际,比如:采煤工区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负责建立健全本工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2.未按照《关于在全盟煤矿推行安全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1号)完成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逐条对标整改落实工作,未建立风险研判日报告制度。
3.未按照《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在11101采煤工作面入口处悬挂限员牌板。
4.危废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箱未设置防触电警示标志。
5.危废库基坑有一侧未设置防护栏;原煤仓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周围未设置安全围挡。
6.危废库基坑施工现场电锯电源线插板露天放置在操作台上,被冰雪冻结。
7.通风系统图未标注安全监控监测设备、防尘设施的安设地点。
8.11101采煤工作面辅运顺槽距工作面下端头约160米处疏放水管路有一处漏水。
9.11101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顺槽F10-9-2钻孔阀门没关严,漏水。
10.11101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顺槽隔爆水棚有一个水袋缺水,有一个水袋的其中一个挂钩脱落。
11.11101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顺槽出口附近2根托挂供液管路的螺纹锚杆无螺母。
12.11101采煤工作面割煤机附近液压支架前探梁未打开。
13.11101采煤工作面辅运顺槽通向11煤回风上山风门顶部和帮部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