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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简报 〔2023〕第65期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发布来源:锡盟能源局

  锡盟能源局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机组检修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内能安监一字〔2023〕304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企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委〔202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0号)《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37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27号)《关于开展燃煤发电企业贮灰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42号)文件和执法计划,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李永盛、苏力德、杨帅、苏德毕力格联合属地电力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电力企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应急预案及演练、作业工器具及设备的检测检验、备用电源、脱硫脱硝设备设施、高空作业、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工作票管理、有限空间辨识和台账建立、生产运行现场、施工现场、贮灰场、总调度室及是否对上级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和认真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共查出问题隐患28项(详见附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份、现场处理决定书2份,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限期内将整改报告反馈至盟能源局。

  同时,盟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一是组织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宣贯,二是组织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观看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视频;并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检查组聚焦督导检查重点,全面分析有关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要认真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和锡盟74条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运行。

  附件: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隐患清单

  1.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电力设施拆除、安装、调试、验收工程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内蒙古众毅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作业。

  2.集控室配备的安全工器具中绝缘鞋、绝缘手套未经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3.#6机0米高速混床、一二期油库油泵房卸油箱、一二期油库大门外侧污水井均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

  4.西安热工院入场员工李雪东考试(试卷判分89分,2题判分错误,实际分数82分)不合格上岗作业(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5日上岗作业)。

  5.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众毅建设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发包方未盖章,甲方法人或代理人未签字。

  6.氨区有一处、油库泵房多处压力阀表未定期检测检验。

  7.未按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标准》对已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治理闭环情况进行抽查,未对遗留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8.2023年11月1日外委单位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康志新厂级《新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卷》判分错误。

  9.2023年11月13日外委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入场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中员工薛妮签名为代签。

  10.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仅记录培训开始日期,未记录培训截止日期及培训学时。

  11.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标准》对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归档。

  12.8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中隐患“#4炉0米凝结水回收器两台疏水泵电机接地排断裂,无接地点,易发生触电风险”未在限定期限内治理闭环,隐患超期后未履行延期整改程序。

  13.2023年11月份一期二期氨区液氨泄漏处置应急演练未制定演练方案,未进行应急演练总结。

  14.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如:一期脱硫烟道及吸收塔外保温及彩板更换、工伤保险等纳入使用范围。

  15.氨区巡回检查记录本未填写巡检具体日期。

  16.三期空冷岛电梯出口天桥过道未采取防滑措施。

  17.一、二期油库控制室所使用的电暖气不具备防爆功能。

  18.检修部高压配电班、辅机一班每日班前会未按照企业《班组管理标准》要求进行安全交底、危险点分析并布置安全措施。

  19.#6机14.7米再热蒸汽冷段管检修现场未设置安全施工围挡。

  20.检修部锅炉本体班每周安全日活动未按照企业《班组管理标准》对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及下周安全工作安排进行记录。

  21.集控室消防报警器3条隐患未及时消缺,消防值班记录本未记录故障排除情况。

  22.6月至10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中遗留隐患计划治理完成时间每月不一致。

  23.高公变取气盒漏油。

  24.运输灰渣车辆未按规定限行驶。

  25. 6号机组检修区未设置连续围挡。

  26.安监部办公楼内墙、外墙多处裂缝。

  27.对上级下发的《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27号)《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发〔2023〕37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电力企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锡能源安委〔2023〕1号)《关于开展燃煤发电企业贮灰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能源安发   〔2023〕42号)等文件,未进行安排部署和隐患排查。

  28.上都电厂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未按照《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每月参加部门(班组)安全活动,总经理1、2、5、10月未参加,生产副总经理2、5、9、10月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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