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简报〔2022〕第69期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发布来源:能源局锡盟能源局对电力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复查整改验收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全盟电力行业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2〕125号)、《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关于全面开展风电场测风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锡能源安函〔2022〕57号)、《关于印发<全盟能源行业防范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能源安发〔2022〕117号)及《关于加强油气储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8月22日至26日,我局执法人员李永盛、苏力德2名执法人员对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阿巴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风电分公司等电力企业开展了电力行业高处作业专项整治、风电场测风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整改到期隐患问题进行了复查验收;对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输油管理处2#站、3#站、4#站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本次复查电力企业整改到期隐患问题65条(详见附件1、2、3、4),下达复查意见书4份,经复查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执法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中共发现隐患问题14条(详见附件5),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份,执法人员要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查处的问题及隐患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运行,要求旗县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1: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附件2:中广核阿巴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附件3: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附件4: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风电分公司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附件5: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输油管理处2#站、3#站、4#站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附件1:
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1.安全生产责任制兼职安全员职责未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兼职安全员职责已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更新。
2.安全生产责任制引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旧版;安全生产责任制引用法律条款已更新。
3.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制定考核标准。
4.安全活动记录检查人未填写检查意见;风场负责人已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
5.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风场负责人已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并签名。
6.2022年4月8日安全教育培训缺席人员未补学;安全教育培训已对缺席人员已进行补学。
7.未召开2022年3月份月度安全例会;月度安全例会每月已按期组织召开。
8.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未记录检查日期;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已记录检查日期。
9.220升压站一具推车式灭火器压力失效;已对220升压站推车式灭火器进行更换。
10.35KV出入口外侧未设置六氟化硫警示标识;35KV出入口外侧已设置六氟化硫警示标识。
11.油品库灭火器4月份未点检;油品库灭火器已定期点检。
12.消防水泵房消防管网无压力;消防水泵房消防管网压力数据已恢复至0.3兆帕。
13.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及出入库记录;已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及出入库记录。
14.应急预案中引用法律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为旧版,未及时更新;应急预案中引用法律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更新。
15.未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已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16.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隐患排查台账;已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隐患排查台账。
17.急救药箱部分药品过期;已对急救药箱过期药品进行销毁并补充新药品。
附件2:
中广核阿巴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1.安全生产责任制场长安全职责未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场长安全职责已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更新.
2.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制定考核标准.
3.2022年4月17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意见签字为印刷字体;风场负责人已在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意见签字处签名。
4.塔筒升降机培训考试未记录考试时间;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已记录考试时间。
5.35KV高压配电室未设置安全出口标识;35KV高压配电室已设置安全出口标识。
6.35KV高压配电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35KV高压配电室已设置应急照明灯。
7.35KV高压配电室出入口外侧未设置六氟化硫警示标识;35KV高压配电室出入口外侧已设置六氟化硫警示标识。
8.220升压站风机冷却水桶未按警示(禁止露天存放)要求存放;220升压站风机冷却水桶已苫盖存放。
9.220升压站检修电源箱临时用电电缆接线不规范;220升压站检修电源箱临时用电电缆已拆除。
10.蓄电池室暖气无防爆功能;蓄电池室暖气已拆除。
11.220升压站中门未上锁;220升压站中门已上锁。
12.应急预案中引用法律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为旧版,未及时更新;应急预案中引用法律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更新。
13.未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已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14.未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
15.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台账;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台账。
附件3:
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1.主要负责人张志鹏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张志鹏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未与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已与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台账;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台账。
4.未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分析;已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分析。
5.未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
6.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人、批准人均隶属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员已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编制、批准。
7.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已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
8.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工程师等岗位职责与实际不符,未配备相应人员;已按照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工程师等岗位职责进行修编,已配备相应人员。
9.220KV升压站“高压危险、禁止攀爬”警示牌未上锁;220KV升压站“高压危险、禁止攀爬”警示牌已上锁。
10.35KV配电室4处安全出口指示灯故障;35KV配电室4处安全出口指示灯故障已消除。
11.35KV配电室天车吊钩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回位;35KV配电室天车吊钩已回位。
12.天车下方未设置警示标志;天车下方已设置警示标志。
13.消防水泵房检修电源箱电缆未规范接线;消防水泵房检修电源箱电缆已规范接线。
14.消防水泵房杂物未清理;消防水泵房杂物已清理。
15.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13日安全教育培训未对缺席人员组织补学;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已对缺席人员进行补学。
16.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已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
17.主要负责人张志鹏未参加2022年1月份安全生产例会;主要负责人张志鹏每月已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18.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未明确整改时限;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已明确整改时限。
19.消防水泵房挡鼠板未及时归位;消防水泵房挡鼠板已归位。
20.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及出入库记录;已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及出入库记录。
21.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无人员任命文件;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已对相关人员下发任命文件。
附件4: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风电分公司问题清单及复查意见
1.安全生产责任制引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旧版;安全生产责任制引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更新。
2.安全生产责任制场长安全职责未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场长安全职责已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更新。
3.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制定考核标准。
4.2022年1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未按年度培训计划全员学习,缺席人员未补学;安全教育培训已按年度培训计划全员学习,缺席人员已补学。
5.220KV升压站SVG变压器散热片渗油;已对220KV升压站SVG变压器散热片渗油点进行紧固密封。
6.35KV2#高压室安全出口指示灯故障;35KV2#高压室安全出口指示灯已更换。7.发电机室一具灭火器压力表故障;发电机室灭火器已更换。
8.场用变室电缆井盖板不结实;场用变室电缆井盖板已更换。
9.继保室废弃电缆孔洞未封堵;继保室废弃电缆孔洞已封堵。
10.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未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已按照《锡林郭勒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12.未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5: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输油
管理处2#站、3#站、4#站问题清单
1.3#站动力间外墙暖气管道拆除后孔洞未及时封堵;责令限3日内改正。
2.3#站外输泵房安全出口指示灯未在安全出口处安装;责令限15日内改正。
3.3#站加热炉操作间1号加热炉燃烧器电磁阀接线外保护破损;责令限3日内改正。
4.3#站加热炉操作间线路桥架电缆布线不规范;责令限3日内改正。
5.3#站柴发机库房屋顶漏水;责令限30日内改正。
6.3#站进站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有深根植物;责令限30日内改正。
7.2#站进出站阀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责令限15日内改正。
8.2#站进出站阀室进站压力表考克接头渗油;责令限7日内改正。
9.2#站进出站阀室出站管线保温铁皮拼接不严;责令限30日内改正。
10.2#站进出站阀室出站ESD阀下方有杂物;责令改正。
11.2#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时限;责令改正。
12.4#站加热炉操作间电加热器接地线套管未固定;责令限7日内改正。
13.4#站阀室间管道支墩开裂;责令限30日内改正。
14.4#站南北两侧围墙下沉开裂;责令限30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