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简报〔2022〕第64期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发布来源:能源局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对白二、白一、白三、神华开展执法活动
2022年8月8日-13日,锡林郭勒盟能源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国梁、贾瑞军、孟令新对白音华一、二、三号露天矿及神华北电开展执法活动。
一、神华北电
8月8日,对神华北电及其相关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蒙(锡)煤安告﹝2022﹞111022-111025)。
二、白音华二号露天矿
8月9-11日,对白音华二号露天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4项,如下:
1.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不能反映实际情况,边坡监测报告中划分5个重点监测区域,未在图上体现。
2.854工作帮高程标识牌处路口未设置道口路标。
3.编号01液压挖掘机向编号B055自卸车装车与编号03液压挖掘机向编号B395自卸车装车时,在两辆自卸车未停稳且未发出装车信号时即开始装车。
4.未为现场作业人员自卸车司机杨福臣提供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5.作业现场B069号矿用卡车作业时,转向系统不完好。
6.6月份边坡监测系统图中未标注采场、排土场、高程点等要素。
7.6月份东帮局部边坡累计沉降超2米,已采取扩帮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审批。
8.煤矿已调整合并机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未及时更新。
9.7月份防排水系统图中未标注水文观测孔编号。
10.7月26日疏通下水井受限空间作业票中未明确通风时长,未明确监测的氧气、有害气体、粉尘浓度。
11.生产矿长7月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内风险内容填写错误。
12.撬装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封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无检测单位公章。
13.未建立“监测预警—接报销警—核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14.未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另外,抽查26台生产作业设备检测检验情况,其中自卸车20台:057、B031、B03A、B03D、B055、B059、B062、B063、B092、B098、B188、B228、B239、B392、B39D、B391、B395、B396、B397、B775;水车1台:编号6;铲车1台:编号8;液压挖掘机4台:01、03、18、39。均在检验期内。
三、白音华三号露天矿
8月11日,对白音华三号露天矿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蒙(锡)煤安告﹝2022﹞107019)。
四、白音华一号露天矿
8月10-12日,赵治江、杨帅带领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专家评估组对白音华一号露天矿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各类问题隐患62条,根据其反馈情况,王国梁、贾瑞军、孟令新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具体问题如下:
1.现场检查北排土场,+1180m排土平盘边缘停放的一辆平地机和推土机,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通往北排土场顶部排土平盘(+1180m)的排土道路未在适当位置设置缓坡道。
3.《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2年采矿设计》《白音华公司2022-2024年滚动发展规划》中缺少边坡稳定性验算。
4.北排土场+1180排土位置存在夜间作业,现场检查卸载区域未设置照明设施。
5.查阅《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汇编》,主要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中缺少推土机、压路机、潜孔钻机等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未建立各种采剥、排土以及穿孔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6.《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缺少JK815一体式全液压潜孔钻机操作规程。
7.地面防灭火措施缺少撬装加油站防灭火措施。
8.现场单斗挖掘机向编号为90号的矿用卡车装入大块煤炭超出车厢外部,影响安全,未妥善处理,发出开车信号。
9.三煤露天坑正常降雨450m3/h,安装2台水泵仅能满足正常排水要求(550m3/h),缺少1台同等能力的备用水泵。
10.运输系统图不能反映实际运输情况。
11.防排水系统图中标注:二煤2台水泵(YQ275-230/6-280/W-S型1台,WQ275-268-400型1台),三煤2台水泵(ATZPQK275-616/720型1台,WQ275-344-400型1台),现场检查内蒙古平西白音华有限公司2022年4月28日水泵检测检验报告:一煤有2台水泵(YQ275-191/5-220型2台),二煤有5台水泵(WQ275-268-320kW型1台,ATZPQK275-616/720型2台,YQ275-230/5-280/W-S型1台,WQ275-344-400型1台),三煤有2台水泵(YQ275-230/6-280/W-S型1台,WQ275-344-400型1台。),图纸标注的型号规格与检测报告中的水泵型号规格不符。
12.防排水系统图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13.供电系统图未标绘电缆型号、设备编号、过流保护整定值等。
14.中铁十九局施工项目未制定检修矿用卡车的作业规程,未制定专门的检修轮胎安全技术措施。
15.M203带式输送机驱动部制动闸电机缺少接地连线。
16.M203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处安设的防护栅栏,不能有效防护全部转动部位。
17.三煤露天坑配电室站内开关柜距顶部不足1m。
18.抽查“一人一档”培训档案,采运部副部长李某某无任现职时间及以往职务变动经历,采运部副部长韩某某违章记录只有月日缺少年份,两人自2021年6月至今一年零一个多月时间没有安全培训考核的记录。
19.抽查75号自卸车,车尾无示宽标志,未及时更换。
20.3煤备用水泵(检修泵)未安设排水管路。
21.2煤底板第一剥离平台采掘带宽度(15m)不足20m。不符合《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作业规程》要求的采掘带宽度20m。
22.现场检查WK-12电铲,未配备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不符合《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作业规程》要求的“挖掘机上必须配备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三大规程方可作业”的规定。
23.现场检查未发现避炮掩体。
24.未绘制7月份排土场工程位置剖面图。
25.查阅《爆破设计》,进行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计算时缺少冲击波效应计算。
26.查阅爆破作业现场记录(2022年7月28日),起爆总指挥与专职起爆人员为同一人(宋某某)。
27.查阅钻孔设计,未明确钻孔孔深允许误差、间排距允许误差及偏斜度允许误差标准。
28.查阅《爆破总结》,爆破作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估。
29.未建立采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30.《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操作规程》,各种类型液压挖掘机操作规程缺少“停止作业时,上下设备梯子应当背离台阶”的操作规定。
31.北排土场排弃高度125m(+1055m~+1180m),外委修理区西北侧矿房距北排土场境界的安全距离为175m左右,小于187.5m(125m×1.5)。
32.破碎站卸料口一处喷雾降尘装置损坏。
33.撬装加油站2、4、6号撬装加油装置西侧未设置防撞装置。
34.撬装加油站部分导油沟槽损坏,不起作用。
35.《撬装加油站地面硬化场地平面布置图及做法样图》标注1、3、5号撬装加油装置与西侧供应公司器材棚的间距为12m,小于16m。
36.部分灭火器、灭火毯设置在撬装加油装置内,不便于取用。
37.库房户外设置的直通屋顶的钢直梯缺少安全护笼。
38.危废库堆垛与墙的距离不足0.5m。
39.未明确总经理是本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未明确总工程师是防灭火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
40.在每季度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未组织有关部门对《2022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41.乙炔库、氧气库内气瓶均未加以固定,未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倾倒。
42.乙炔库、氧气库内未设置温度和湿度测试仪表。
43.乙炔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氧气库未设置氧气检测报警仪。
44.抽查宽体载重汽车日常点检表,对制动油管每周检查一次。
45.2煤、3煤作业平盘未设置限速标志。
46.雨季前对防排水设施作全面检查后,未制定2022年的防排水措施。
47.2020年7月接地系统缺少全矿田检查记录。
48.三煤露天坑排水泵控制柜及运煤设备负荷开关,过流及短路保护整定值未计算。
49.M203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处一个洒水喷头堵塞,喷雾效果差。
50.M203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处启动声光报警器装置安设在值班室,在机道中观察不到。
51.M203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处安设的除铁器用控制箱为一般型,不具备防爆功能。
52.M203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处安设的除铁器用控制箱接线工艺差,未使用专用卡爪,接线箱内小线乱。
53.未编制《排水设备管理办法》及《水泵操作工操作规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有关失爆内容不全。
54.公司党委书记、储运部党支部书记及调度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均缺少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55.《公司领导带班下坑制度》中缺少“安全风险管控”内容。
56.公司2022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结论中,管控清单中“重大风险”责任人为“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实际应为“总经理”,缺少“分管负责人”和“管控单位”。
57.公司没有对应急电源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
58.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缺少负责从业人员心理疏导、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的发生的公司级领导及负责部门。
59.《煤矿防灭火细则》培训没有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没有定期对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0.抽查生产调度中心雨季防洪值班记录,每天只有1名公司领导签字,无其他值班人员签字和联系电话。
61.公司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2.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保险合同中未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