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06754161-0/2016-00010 | 发文字号:锡煤局发〔2016〕37号 | ||
发文机构:能源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6-04-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4-11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产煤旗县市经信局:
为检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处置煤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盟煤炭局决定在全盟广泛开展煤矿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在我盟辖区内各生产煤矿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名单见附表)。盟煤炭局及各产煤旗县市经信局相关人员参与观摩、交流。
二、活动内容
组织煤矿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培训参演人员,准备演练所需物资,以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主要出发点,在保证参演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条件下,结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组织开展演练。注重演练后的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管理和水平。采取开展应急管理讲座和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使职工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迅速部署,加强督导。各产煤旗县市经信局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重要性,加强对煤矿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组织督导,迅速行动,尽快对演练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应急演练任务。演练工作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切实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演练流于形式。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的要求,合理设置演练事故情景,制定详细演练方案,科学、安全组织好演练活动。以此次演练为契机,统筹安排好全年应急演练工作,推动全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开展。
(三)注重总结,及时反馈。演练结束后,各产煤旗县市经信局要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整改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同时,将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演练照片及影像等资料报送至盟煤炭局。
联 系 人:宝勒尔
联系电话:0479—8213753
电子邮箱:xmmtjmjk@163.com
附件:全盟煤矿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时间安排(略)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