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煤炭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06754161-0/2017-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能源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锡林郭勒盟煤炭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 |||
成文日期:2017-04-24 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4-24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我局经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批复的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锡盟煤炭局主要职能和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锡林郭勒盟煤炭局隶属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管理,为相当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锡盟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煤炭开发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盟煤炭行业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盟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全盟矿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科技进度与创新。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推进锡盟煤炭行业法制化建设,指导锡盟煤炭行业依法行政,监督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落实,查处煤炭行业建设、生产、安全及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3)调度和监测全盟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及发布工作;协调解决煤炭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全盟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下井工煤矿、300万吨/年以下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联合试运转管理和竣工验收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盟所有煤矿建设项目的开工备案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盟煤矿生产能力和生产要素备案公告工作;负责全盟煤炭洗选加工、清洁项目的设计审查和主要建设环节的监管工作。
(5)承担全盟煤矿安全生产、煤炭经营监管工作;负责全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动态监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经营秩序监管,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和协调全盟煤炭产运需衔接。
(6)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承担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考核及认定工作;监督指导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安全、专业培训和考务监管工作。
(8)承担全盟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和瓦斯等级鉴定及抽采利用工作;参与协调全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盟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煤矿矿山救护队监管和应急预案备案审批工作。
(9)负责制定实施全盟煤矿灾害治理总体规划及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上报和验收工作;统筹和监管煤矿火区等灾害的综合治理,以及煤矸石等废弃物的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10)负责指导煤炭行业协会工作。
(11)负责所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盟委和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内设5个科室、1个总站、1个支队:办公室、煤炭行业管理科、票据管理科、煤矿技术推广与灾害治理科、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科、煤炭稽查总站、煤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2)人员构成情况
煤炭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为19名,工勤1名;两个二级单位煤炭稽查总站和煤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事业编35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7正,9副)。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986.21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153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财政拨款支出98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98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99万元;公用经费518.22万元,其中:煤矿安全检查经费50万元、全盟煤矿三级远程监控系统卫星信道租用费148万元、房租65万元、安全检查服装及专用设备购置费10万元、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风险评估费28万云、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5万元、非税收入1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22万元。 比上年增加320.3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1. 全盟煤矿三级远程监控系统卫星信道租用费比上年增加98万元;2. 煤矿安全检查经费比上年增加40万元;3. 非税收入比上年增加53万元;4.2017年增加了安全检查服装及专用设备购置费10万元;5. 2017年增加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风险评估费28万云;6. 2017年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5万元;7. 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70.7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518.22万元,其中煤矿安全检查经费50万元、购买安全检查服装及专用设备经费10万元、全盟煤矿远程监控系统卫星信道租用费14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支出15万元、办公用房租用费65万元、风险评估费28万元、公用经费49.22万元、罚没款返还15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三、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没有转移支付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我局固定资产总值89.9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9.48万元;专用设备69.4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97万元。通用设备有:电脑、一体机、彩色数码复合机、照相机、切纸机、胶印机、票据专用保险柜、摄像机、直饮机等。专用设备有:卫星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设备、证卡打印机、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播放器、红外测温仪、矿用本安数码摄像机、本安数码照相机、多参数气体测定器、激光测距仪、手持机GPS等。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办公桌、办公沙发等。2016年我局在建工程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8.81万元,包括采购第三方中介机构风险评估费28万元;采购执法记录仪、手持式测速仪、露天矿棉衣、服务器、显示器、无人机及相关配件、胶装机等共20.81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锡林郭勒盟煤炭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公开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