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从2月份开始,盟能源局、供电公司认真梳理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获得用电”指标评分情况,经过与各盟市横向对比分析,我盟电力工程接入审批用时较长,需要进一步压缩时限、简化流程,为此,组织制定了《接入机制》。同时,结合盟委、行署推进诚信建设工作部署,研究起草了《诚信机制》,在全盟推行信用+供用电服务机制。
3月初,盟能源局组织盟供电公司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两个《机制(初稿)》,并以行署办名义征求了盟直部门、各旗县市区的意见建议,报请行署分管领导两次研究。5月24日、6月2日,行署主要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7月1日经行署2024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接入机制》主要内容。包括3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非禁免批”机制。盟内10千伏及以下客户新装、增容的电力接入工程(含配电网新建、改造工程),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且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不大于100米的配套接入工程,实行“非禁免批”制度。
对符合“非禁免批”范围的电力接入工程,供电企业通过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锡盟一次办专区”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施工方案推送至自然资源、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竣工后按标准恢复道路、交通设施、绿地等。
第二部分,为“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除“非禁免批”事项外的所有客户新装、增容电力接入工程,实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开工前,供电企业通过蒙速办或工改平台,提交施工图纸和告知承诺书至并联审批部门。各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当日办结。供电企业完成施工并恢复现场后,要求各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对供电企业、属地政府、各职能部门提出了落实要求。
后附办理流程图和告知书、验收申请书。按照行署专题会议要求,组织锡市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已通过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诚信机制》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
一是在职责分工中明确,能源部门统筹机制执行、失信和守信管理措施落实,供电公司做好客户用电信息报送、发布和异议处理等工作,发改部门依托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失信名单。
二是在管理对象中明确,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或《购售电合同》,及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用电客户。
三是在失信行为评价标准中,列出提供虚假承诺、恶意拖欠电费、恶意阻拦电力施工、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等10类失信行为。
四是在失信客户管理中,明确了认定、申辩和修复处理流程,对经审核确认的失信客户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网站公开公示。
五是在诚信客户管理中,明确了“信用+用电办理、信用+提前服务、信用+商业保理、信用+四免”四种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