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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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锡盟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1-01-24 17:09:07

                   

  盟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提升方案》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盟能源局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盟能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以来,盟能源局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围绕全盟能源工业发展总体目标,及时发布全盟能源行业动态信息,传递能源政策最新讯息;及时公开全盟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月度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工作最新要求等内容,不断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公开全盟能源经济运行情况,回应公众时时关注热点;公开脱贫攻坚总体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稳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公布国家、自治区关于能源行业的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通知要求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12月末,局政务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发布国家、自治区及盟内重要新闻动态1439条;转载国家能源局相关批复文件54条;发布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信息26条;发布能源经济运行信息4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8条。按照年度工作要点,聚焦“六稳”、做好“六保”工作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并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策法规等都及时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盟能源局高度重视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规范了公开程序、答复时限,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留言版、信箱留言、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作为依申请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耐心做好解答工作。2020年度,盟能源局未收到任何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了《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促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盟能源局政务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涵盖领导分工、信息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国家文件、自治区文件、能源局文件、政策解读等8方面公开内容,并指定专人进行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做好网站内容的更新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链接能源局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了《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并执行考核打分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使我局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盟能源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涉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和煤矿手续办理等方面,已全部办理完结,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3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499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能源系统各类政策信息的需求;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与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开发。
    (二)改进措施
     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电子文档(表格)下载等网上信息发布功能;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优质、高效开展。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三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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