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公办字〔2019〕7号)要求,盟能源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盟能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盟能源局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全盟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范围。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抓部署,分管领导抓落实,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2019年以来,盟能源局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围绕全盟能源工业发展总体目标,及时发布全盟能源行业动态信息,传递能源政策最新讯息;及时公开全盟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月度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工作最新要求等内容,不断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公开全盟能源经济运行情况,回应公众时时关注热点;公开脱贫攻坚总体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稳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公布国家、自治区关于能源行业的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通知要求等内容,引导全盟能源行业发展方向。截止12月末,局政务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发布国家、自治区及盟内重要新闻动态953条;转载国家能源局相关批复文件54条;发布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信息25条;发布能源经济运行信息4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93条。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公开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信息,并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策法规等都及时予以公布。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能源局组建以来,高度重视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规范了公开程序、答复时限,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留言版、信箱留言、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作为依申请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耐心做好解答工作。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公开信息申请。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业务科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公开信息是否违背公众利益、是否对企业和个人信息造成影响,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据此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五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机构改革后,在原盟煤炭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全新改版升级为盟能源局政务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涵盖领导分工、信息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国家文件、自治区文件、能源局文件、政策解读等8方面公开内容,并指定专人进行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做好网站内容的更新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了《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并执行考核打分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使我局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8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
+1起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66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变化,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信息传播渠道,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和联系,及时有效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