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浩特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索引号:/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锡林浩特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成文日期:2023-07-06 10:46:42 | 公开日期:2023-07-06 10:46:4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 号),结合《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锡林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908.662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 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7.79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3550.1496 公顷,住宅用地18.9932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0.7934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255.6308公顷,特殊用地 5.2996 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标思想,优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工业建设用地向集聚区集中、集聚区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居民点逐步实现社区化,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主体功能并进行合理分区。实施乡镇差异化发展战略,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优先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健全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制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利实施。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和建立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房产局、征收局、给排水司)、开发区管委会、市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计划实施工作。
(来源: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