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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6754161-0/2024-00032 发文字号:锡党发[2024]12号
发文机构:能源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4-27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4-28 18:35:4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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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网站  发布日期:2024-04-28 18:35:48 浏览次数: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 《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党发[2024]12号

  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盟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24年4月28日

  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

  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任务落地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扣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两转变”、“两率先”、“两超过”,大力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推进战略资源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为保障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安全作出锡盟贡献。

  到2025年,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00万吨标准煤,原煤产量达到1.5亿吨,电力总装机达到440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6%,在全区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战略资源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到2035年,能源和战略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更加稳定可靠,能源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煤炭产能稳中有降,火电装机趋于稳定,新能源发电量在2030年超过火电发电量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风光氢储等产业链进一步壮大,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

  1.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加快推动华润、吉二、达安、鲁新等煤矿建设,充分释放白音华三号、芒来等煤矿产能,推动大唐东二矿复工复产。落实自治区新建煤矿项目有序开发精神,支持查干陶勒盖煤矿复工,适时争取在胜利、白音华、白音乌拉等矿区新扩建大型煤矿,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煤矿开展边角资源整合,努力完成煤炭保供任务。到2025年全盟煤炭核准产能达到2.1亿吨/年,煤炭产量达到1.5亿吨/年。(能源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强化煤电支撑保障。加快推进国电投白音华、苏能乌拉盖、苏能白音华、中煤芒来等电源建设,推动查干淖尔、芒来、华润二期和查干陶勒盖等电厂论证并争取纳入规划,适时再谋划布局调峰和支撑性电源,到2025年全盟煤电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落实推广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实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建立更加先进清洁的煤电体系。(能源局、生态环境局)

  3.稳定油气产能产量。落实自治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部署,推进吉尔嘎郎图井田煤层气项目前景论证,推动华油二连公司实施油田开采精细化应用,控制老油井产能递减,推动新建油井项目,到2025年原油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能源局、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4.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坚持大规模、高比例开发新能源,加快实施特高压三期、蒙能保障性并网项目,积极谋划浑善达克沙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到2025年全盟新能源并网规模超过2500万千瓦,争取到2027年新能源发电量超过火电。(能源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5.加快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结合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大力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促进浑善达克沙地生态修复治理,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到2030年全盟治沙风电光伏装机达到890万千瓦。(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财政局)

  6.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应用场景。组织高载能企业挖掘负荷调节潜力,编制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厂用电替代等方案,推进存量高载能项目绿电“应替尽替、能替尽替”。谋划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全额自发自用等市场化项目,优先支持全额自发自用和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的市场化项目,有序盘活二连微电网项目剩余规模。力争到2025年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装机达到100万千瓦以上。(能源局、发改委、工信局)

  7.加快培育发展绿氢产业。加紧实施明阳、大唐、京能等风光制氢示范项目,与行业企业合作谋划绿氢制绿氨、绿醇产业化应用,探索氢能在工业、交通、民生等领域应用,适时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公交车,打造绿氢生产应用示范基地。(能源局、工信局、交通局)

  8.培育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锚定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目标,紧盯头部企业、链主企业,采取整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发电机、齿轮箱等风机核心部件制造及铸造锻造项目,打造从整机生产到关键零部件协同配套、核心零部件全产业链。积极引进光伏切片及组件项目,补齐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培育引进电芯、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等储能制造项目,逐步实现从锂矿到电站一站式布齐。(工信局、能源局)

  (三)增强能源供给韧性和安全水平

  9.增强能源保障储备。按照自治区煤炭产能储备有关要求,协调将胜利、白音华等矿区具备条件的煤矿列入全区应急储备产能试点,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实施电网关键节点燃煤电厂“黑启动”改造,推动退役机组“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电源,适时布局灾备应急电源,提升极端情况下电力应急保障能力。(能源局、财政局、住建局、锡林郭勒供电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公司)

  10.增强电力系统调峰支撑。总结“风火利益共享机制”经验,有序推进现役燃煤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力争将煤电机组调峰深度改造提升到65%以上。积极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配建,鼓励开展多元化储能技术应用,积极申报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多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争取尽早纳入国家规划。到2025年全盟煤电调峰能力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建成新型储能规模150万千瓦以上。(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11.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落实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关闭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原则,推动我盟煤矿向大型化、规模化、智能化转型,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助力煤矿减人增效、提质增安,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国家矿监局内蒙古局执法五处)

  (四)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2.谋划争取电力外送通道。推动胜利至张北特高压输电通道建成投运,形成“两交一直”特高压电力外送格局。积极谋划推动多伦至承德特高压联络线、浑善达克沙地送电京津冀等输电通道研究并争取纳入规划,研究论证锡盟至江苏第二条特高压通道可行性。推动上都“点对网”输电通道改造为风火储一体化外送通道,提升输电能力和新能源电量占比。到2025年底全盟外送电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能源局)

  13.建强区域电网主干网架。深入实施电网强网工程,推动500千伏网架向边境地区和电网末端延伸。加快蒙西电网东部末端“一线五站”建设,打通500千伏双回环网,满足新能源送出和本地消纳需求。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一批主网架、新能源送出工程,适时在南部、西部规划建设50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线路,实施电网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工程。(能源局)

  14.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借助自治区推动蒙东“市市通”工程契机,适时推动克旗至锡林浩特市、多伦县供气管道等天然气长输管道和支线建设,逐步补齐盟内天然气供应短板。(能源局)

  (五)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机制

  15.转变能源开发方式。鼓励支持区属国企、地方国企通过独资、控股、参股方式,参与煤炭和煤电、新能源、储能及通道等项目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嘎查村、农牧民及区属国企、地方国企以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服务劳务等方式参与能源项目开发,积极培育多种形式市场主体,共享能源开发收益。(国资委、自然资源局、能源局、财政局)

  16.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发挥新能源资源优势、场景应用优势,积极争取头部企业、链主企业落户。支持盟智汇新能源公司与有关国企、央企和大型民企合作,借力发展壮大业务规模,逐步打造区域龙头企业。以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搭建绿电与产业项目耦合式平台,培育壮大先进高载能、新材料、绿氢绿氨绿醇等产业。(能源局、国资委、商务局、智汇新能源公司)

  17.提升绿电外送消纳水平。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在严格执行跨省跨区送受电优先发电计划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促进新能源跨省区消纳。(能源局、工信局、发改委)

  (六)推进战略资源绿色安全开发利用

  18.合理有序开发战略资源。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有序推动产能规模小、资源浪费、不符合生态环保和安全标准的企业退出,力争到2025年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深入开展新一轮战略性找矿突破行动,聚焦金、铜、锡、锂、萤石、铷铌钽(稀有元素)等战略性矿种,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入库,配合上级有序推动勘查开发,逐步提升战略资源保障能力。(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

  19.绿色集约利用战略资源。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形成合理采、集中选、定点冶、就近加工转化的开发模式。推动实施石墨电极、人造金刚石等碳基材料加工项目,做大碳基材料规模。推动国电投高精铝板带、保硕铝合金项目稳产达效,培育发展铝后加工、高性能铝材等产业。(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20.发展壮大现代煤化工产业。紧抓国家、自治区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契机,依托褐煤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布局大型现代褐煤化工项目。加快推动多伦县、西乌旗化工园区认定,打造化工产业发展载体。推进大唐煤化工实施DMTP+POE项目,延伸甲醇、聚丙烯、合成氨等下游产业。(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1. 积极发展氟化工产业。以矿化一体模式推进萤石资源整合开发,推动隆京高端氟聚物和锂电池新材料及配套、富宝腾达氟化氢综合利用等氟新材料项目开工,积极引进含氟高分子材料、电子氟化物、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等项目。(工信局)

  (七)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2.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应用。支持能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围绕发电与储能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绿电制氢制氨制醇、新材料、工业固废等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适时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培养一批技术带头人。(科技局、能源局、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盟委组织部)

  23.开展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力争在绿电制氢制氨制醇、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微电网、零碳产业园、煤矿智能化、现代煤化工、资源智能绿色开采等重点领域,落地创新示范工程。探索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实质性联营,向多种能源协同供应转型。(能源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盟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专项组负责本工作方案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专项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向上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大项目用能、用水、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给予保障。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净地出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高质高效服务。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环评、林草、节能、水保、用地等手续盯办帮办服务。对重大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一对一”做好手续办理、征地拆迁、青赔清障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跟踪调度。盟专项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做好组织推动、调度督促和指导协调,定期向盟委、行署报告,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动各自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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